2014年11月7日 星期五

明報《教育有Say﹕教育是什麼? 》

今天在Facebook的《廿四孝父母》專頁內,看到一段梁紀昌校長在明報發表的文章,甚有同感,故希望在此轉載分享:



文章來源:
http://happypama.mingpao.com/cfm/relation3.cfm?File=20141028%2Fcefm%2Fona1.txt


《教育有Say﹕教育是什麼? 》



【明報專訊】今年諾貝爾獎陸續揭曉,此乃學術界最高的榮譽,得獎者都是精英學者中的精英。1988年,75位諾貝爾獎得主聚首法國首都巴黎,以「21世紀的希望和威脅」為主題,就人類將要面臨的重大問題進行研討。 


教育首重教做人態度


會議期間,有記者問一位諾貝爾獎得獎者﹕「你認為你在哪所大學,哪個實驗室所學到的東西最重要呢?」


那位白髮蒼蒼的獲獎者微笑着回答﹕「是在小學。」


提問的記者愕住了,再細看那個獲獎者一臉嚴肅的樣子,不像在開玩笑,於是疑惑地再問﹕「你在小學學到了什麼,能讓你受用一生呢?」 


科學家耐心地回答﹕「在小學,我學會了要與人分享;不是自己的東西不要拿;用後的東西要整齊放回原處;吃飯前要洗手;做錯了事情要承認和表示歉意;學會仔細觀察周圍的大自然。基本上,我學到的就是品德修養和細心觀察,這是我這輩子最大的財富,最大的收穫。」諾貝爾得獎者道出了做人的態度才是教育最重要的東西。


此外,香港中文大學沈祖堯校長曾有此解說,真正的教育是當你把老師所教過的課本知識全都忘掉,剩下來的就是教育,也即是做人的態度。試想想你現在的工作,有多少課本的知識能運用在你的日常工作中?實際上,仍保留在腦海中的,相信乃是昔日教師的教誨,雖只是點點滴滴,但卻印象深刻,影響深遠。所以,教育最重要和最珍貴之處,就是老師將自己人生的經驗,好像父母一樣去啟蒙和教導孩子。


學校變消費場所


可是,現今的教育制度,把學校變成消費場所,教師充當服務提供者,家長和學生是消費者,師生關係變為供應商與消費者的關係。消費者只講「權利」和「服務」,教師教得成績好是學生應有「權利」,孩子若在學習期間有任何意外或成績不理想,便是提供者「服務」欠佳,動輒向教師投訴和問責,甚至要「人頭落地」才感滿意,全無「感情」可言,着實可悲。


現在的師生關係大部分建立在分數上,若教師集中教考試範圍,肯「放水」,考試前有「貼士」,或教師「貼中」公開試試題便是「良師」,甚至被捧為偶像。但若上課態度嚴肅認真,考試沒有「貼士」或不「貼題目」,只適時講述人生道理,學生便認為教師「食古不化」,不能與時並進,不是好老師。師生不願「交心」,只顧「交分」,師生情何在? 
教育界若能擺脫以「分數」論英雄的桎梏,讓孩子愉快學習,老師快樂教學,香港的孩子有希望問鼎諾貝爾獎了。


文﹕鮮魚行學校 校長梁紀昌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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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非常認同梁校長的見解!真的,我在學校學到的知識早已忘記得七七八八,但老師的教誨卻深深印在腦海,未敢遺忘,而這些昔日的道理,正是我人生路上的明燈!


知識只要有心,隨時可以活到老,學到老,但品格的培育卻是越早越好⋯⋯我始終認為學做一個好人,比學做一個叻人重要,當然,如果可兩者兼備就最理想!好像之前看一些醫生講述醫治病人的過程,有醫生提及最重要是醫者父母心,體恤病人的痛苦及心情,而不是單單以科技、醫術去治療病人。



知識的傳授只是教育的一部份,不是全部,更不是最重要的一環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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